品类可见率
AI 是否主动提及品牌可作考核品类可见率 ≈提及品牌的成功回答数数× 100%
| 定义 | 在不含品牌名的提问中,AI 回答提及品牌的比例。 |
|---|---|
| 统计范围 | 品类问题。负面提及同样计为提及,态度由情感中正率另行衡量。 |
| 报告呈现 | 列示各引擎数值与总值;竞品按同一口径并列;未提及品牌的引擎单独列出。 |
| 前置条件 | 品牌名称;竞品对照需登记竞品 |
示例数据成功回答 50 条,其中提及品牌 15 条:15 ÷ 50 = 30.0%
| 指标 | 衡量内容 | 计算方式(分子 ÷ 分母) | 统计范围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品类可见率 | AI 是否主动提及品牌 | 提及品牌的成功回答数成功回答数 | 品类问题 | 可作考核 |
| 情感中正率 | AI 提及品牌时的态度倾向 | 正面或中性的提及数提及品牌的回答数 | 全部问题 | 可作考核 |
| 信源平台分布 | AI 在行业回答中引用的信息来源 | 某平台的被引用次数引用总次数 | 品类问题 | 用于识别内容缺口 |
| 我方信源引用率 | AI 是否引用品牌自有信源 | 引用品牌自有信源的回答数联网回答数 | 品类问题 | 不作考核 |
| 事实覆盖率 | AI 对品牌事实的覆盖程度 | 已提及的品牌事实条数应提及的品牌事实条数 | 品牌问题 | 交付重点 |
| 事实正确率 | AI 所述品牌事实的准确程度 | 表述正确的品牌事实条数已提及的品牌事实条数 | 品牌问题 | 交付重点 |
以下原则适用于全部指标,具体参数在每份报告的口径声明中列明。
| # | 原则 | 规定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问题集 | 采用固定问题集,分为品类问题(不含品牌名)与品牌问题两组。问句原文固定,修改任何问句均视为新问题。 | 修改前后的问句不作比较,未修改的问题照常比较。 |
| 2 | 采样 | 按需采样:由你选择监测日期,每个品牌每天最多一轮,推荐连续三天。已安排但未执行的采样记为,与采集失败分别记录;未安排的日期不记缺失。 | 口径声明列明本期实际监测日期、失败率、缺失率及原因,缺失数据不予补齐。 |
| 3 | 判定 | 提及与引用采用规则判定,情感与事实采用模型判定;负面与错误条目须经人工确认。 | 未经人工确认的负面与错误条目不写入报告。 |
| 4 | 汇总 | 每项指标仅输出一个数值:先分引擎计算,再对各引擎;有有效回答的引擎均计入总值,各引擎样本量随数值列示。不合成综合得分。 | 各引擎权重相同,结论不受单一引擎主导。 |
| 5 | 比较 | 以首次连续三个监测日为,此后每个监测日生成一个数据点,形成,未监测的日期断开;效果报告以最近一次监测与基线比较,仅列示变化幅度。 | 报告附完整曲线并标出实际监测日期与空档,便于判断比较时段处于高点还是常态。 |
| 6 | 可比前提 | 仅在问句、引擎与采集设置均相同时进行比较;事实覆盖率与事实正确率还须使用同一版本的品牌事实。 | 任一条件变化时,口径声明注明变化日期,变化前后的数据不作直接比较。 |
以下逐项说明各指标的定义、计算方式、统计范围与报告呈现方式。完整定义随每份报告提供,并可在指标名称处查看。
| 定义 | 在不含品牌名的提问中,AI 回答提及品牌的比例。 |
|---|---|
| 统计范围 | 品类问题。负面提及同样计为提及,态度由情感中正率另行衡量。 |
| 报告呈现 | 列示各引擎数值与总值;竞品按同一口径并列;未提及品牌的引擎单独列出。 |
| 前置条件 | 品牌名称;竞品对照需登记竞品 |
| 定义 | AI 提及品牌时,态度为正面或中性的比例。 |
|---|---|
| 统计范围 | 全部问题,品类问题与品牌问题合并计算。 |
| 报告呈现 | 列示数值、负面条数及负面原文;竞品按同一口径并列。负面条目经人工确认后方可写入报告。 |
| 前置条件 | 品牌名称 |
| 定义 | AI 回答所引用网页在各平台(如知乎、公众号、新闻媒体、官网)间的分布。 |
|---|---|
| 统计范围 | 品类问题。该指标用于识别内容缺口,属于分布而非比率,不作考核。 |
| 报告呈现 | 列示各引擎被引用最多的域名及其占比,并标注其中是否包含品牌自有信源。 |
| 前置条件 | 品牌名称 |
| 定义 | 在不含品牌名的提问中,AI 联网回答引用品牌自有信源的比例。 |
|---|---|
| 统计范围 | 品类问题中的联网回答;未联网的回答不计入。 |
| 不作考核的原因 | 结果受已登记信源范围影响,登记越完整,结果越准确。 |
| 前置条件 | 登记官网、官方账号及已发布内容 |
| 定义 | 在品牌问题中,AI 回答提及应答品牌事实的比例,不区分对错。 |
|---|---|
| 统计范围 | 品牌问题;仅计算本品牌,不计算竞品。 |
| 报告呈现 | 列示各引擎数值与总值,以及最常未被提及的品牌事实。品牌事实未经确认时显示「待确认」,不显示为 0。 |
| 前置条件 | 品牌事实经确认 |
| 定义 | 在 AI 已提及的品牌事实中,表述正确的比例;未提及的事实不计入。 |
|---|---|
| 统计范围 | 品牌问题。表述错误、信息过时或误认为同名主体,均计为错误。 |
| 报告呈现 | 列示各引擎数值与总值,并附错误表述清单(AI 原文、正确表述及引用来源)。错误条目经人工确认后方可写入报告。 |
| 前置条件 | 品牌事实经确认 |
以下四个问题说明基线如何确定、报告中的变化如何计算。
首次连续三个监测日的全部回答合并计算,所得数值即为,于第三个监测日的采集、判定与复核完成后确定。此后的变化均与基线比较。
示例基线 34.3%
每个监测日一个数据点,取同一连续监测段内截至当天最多 3 天的回答合并计算,各点连成;未监测的日期不画点,曲线在空档处断开。例如连续监测时,第 9 天的数据点由第 7–9 天的回答计算得出。
监测段的前 1–2 个监测日样本量不足,数据点标注「样本不足」,仅供初步参考。
报告日由服务商选定。以截至报告日最近一次已结束的监测(同一连续监测段内最多 3 天,即「本次监测」)的数值减去基线,以百分点列示。基线与「本次监测」均为曲线上的数据点:前者位于第三个监测日,后者位于本次监测的最后一天。本次监测不足 3 天时,报告注明实际天数与样本量。
38.5%减34.3%=+4.2 个百分点
变化以百分点列示,不写作相对增幅 +12.2%。
品类可见率 · 第 1–30 天。拖动报告日,「本次监测」随之移动,变化幅度同步更新。
每份诊断报告与效果报告的首页均载有口径声明,由系统依据本期实际数据逐项生成,所含项目如下。
可复测包随效果报告导出,供品牌方逐项核对。核对基于已保存的原始回答,而非重新提问,因此结果与报告一致。原始数据至少保存至项目结案后三年。
| 内容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原始回答 | 每条回答的引擎、采集日期及引用链接 |
| 逐条判定 | 每条回答的提及情况、态度倾向、引用来源及事实判定 |
| 计算明细 | 各计算步骤的分子与分母,汇总后可还原报告数值 |
服务商可据此与品牌方事先明确对监测结果的预期。
| 不适用的解读 | 说明 |
|---|---|
| 代表所有用户所见回答 | 数据来源于固定问题集的定期采样;不同用户、不同提问方式下的回答可能存在差异。 |
| 推算投入产出 | 无法测量「AI 提及品牌」至「用户购买」之间的转化链路,不能据此推算流量、成交或投资回报。 |
| 将差值全部归因于优化 | AI 回答存在日常波动,前后差值中包含波动成分,须结合完整曲线判断。 |
| 与其他工具直接比较 | 同名指标在不同工具中的计算方法可能不同,不宜直接比较。 |
口径每次修订,版本号递增。服务商可据此判断前后报告是否可比。
| 版本 | 生效日期 | 修订内容 | 可比性 |
|---|---|---|---|
| v6 | 2026-10-16 | 改为按需监测:自选监测日期,每个品牌每天最多一轮,推荐连续三天;基线取首次连续三个监测日;未安排的日期不记缺失,曲线在空档处断开;本次监测取截至报告日最近一次已结束的监测。 | 六项指标公式不变;已生成的报告保留生成时的口径 |
| v5 | 2026-10-07 | 暂不设最低样本条数:有有效回答的引擎均计入总值,各引擎样本量随数值列示。 | v4 期间未出具报告,不涉及重算 |
| v4 | 2026-10-04 | 每项指标仅输出一个数值:情感中正率合并两组问题计算;信源平台分布与我方信源引用率仅统计品类问题。 | v3 期间未出具报告,不涉及重算 |
| v3 | 2026-10-02 | 改为开通后第 1 天即出数、以前 3 天为基线;效果报告以本次监测与基线比较,并附完整曲线。 | v2 期间未出具报告,不涉及重算 |
| v2 | 2026-10-02 | 指标按出数顺序重新编号,公式不变;收紧可比条件;单独记录未执行的采样。 | v1 期间未采集数据,不涉及重算 |
| v1 | 2026-09-25 | 首版发布,确定六项指标。 | 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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